这是1948年10月的一件实寄封。寄件人是财政部江苏区国税管理局镇江国税稽征局盛志曾,收件人是上海胡庆馀堂。背面贴孙中山像邮票,销镇江日戳,下方并有红色的上海到达戳。共贴4枚邮票,1枚面值“伍萬圆”,另3枚加盖黑色“金圆”“1/2分”。信封品相完整,信息清晰。
通过这件信封,可获下列信息:
1.当时的财政部江苏区国税管理局设在“镇江江边大马路”,有局长室、第一办公厅、第二办公厅,并配有多部电话。
2.当时的上海胡庆馀堂位于“浙江路”。现今,已改制、更名为上海胡庆余堂国药号药业有限公司,其注册、办公地点也移至上海市西藏中路,上海市浙江路设有分店,仍在营业。
3.根据镇江收寄戳“卅七年十月十六”,上海到达戳“卅七年十月十七”,这封信在路上仅用1天时间。
4.信封左上方盖黑色有框“报值”章。报值挂号函件是1947年初中华邮政创办的一种邮政业务,从挂号函件派生而成。当年处理挂号函件,必须逐件登记,交接签收,手续繁复,成本较高。抗战胜利后,挂号函件大量增加,为了节省开支,中华邮政简化处理手续,把逐件登记交接签收改为点数签收,所以丢失以后很难追查清楚,引起用邮人的不满。于是推出“报值挂号函件”业务,另收报值费,在内部处理时同原来的挂号函件一样,要逐件登记,保证稳妥可靠。凡证书、契约、支票及其他有价值的文件单据,均可作报值挂号函件交寄,报值费按所报价值的10%收取。全国各地邮局均可收寄和投递报值挂号函件(代办所、信柜则只能投递、不能收寄)。1948年3月以后,报值费率陆续降为2%、1.5%、1%(1948年9月21日到11月19日的报值费率为1%)。报值挂号函件除平信和挂号费外,且须支付报值费,各项资费均以邮票粘贴于函件上。除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致损失外,遇遗失、被窃或毁损,邮局负责赔偿。
5.封上所贴4枚邮票面值合计金圆1.5分和法币50000元(金圆:法币=1:300万),折合法币95000元(或金圆3.16分)。资料记载,1948年7月21日中华邮政调整国内邮资平信每20克法币15000元,挂号费30000元,1948年11月6日改以金圆券计算邮资。此函邮资仍以法币计算,其时虽已推行金圆券,并已发行改金圆邮票,但法币邮票仍照常使用。所贴邮票除支付挂号信函45000元外,另外50000元为报值费,推算此函所报价值为法币50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