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论文要用第三人称方式写作。这是约定俗成的惯例,也是规则。因为学术论文需要用事实为依据,用定理、定律来阐释,无论什么人,若是使用了准确的事实,科学的定理,合乎逻辑的思维,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,其中不必掺杂作者个人的感情。使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,容易显得客观、公正、可信。
采用第三人称,在形式上模仿似乎并不困难,只须把文内的“我”都隐蔽起来,改为“作者”或“笔者”,把“我们”改为“作者们”或常见于译文中的“作者和他的合作者”,把“我国”改为“中国”,把“我省”改为具体的省名,等等 ,但要善于运用第三人称,就须真正把自己从描述的情景中游离出来,“置身事外”,这样方能达到得心应手、游刃有余的境界。
有的作者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融入所述的情景中去。常见业余作者的通讯稿,不能舍弃对长辈、导师或部门领导的尊称,生怕犯下“直呼其名”的过失。譬如报道一个会议,先就介绍过在主席台上就座的全体领导,然而写到某人主持、某人发言、某人剪彩、某人揭幕时,又情不自禁地称呼他们为某局长、某主任、某书记了。作者没有明白,叙事式的新闻稿都用第三人称撰写,所述人物,包括他的职务、职称、名誉头衔都是客观的事实,并不强调作者个人同他的关系。就像规范的史书都用第三人称阐述,哪怕写到民族的英雄、伟大的古人、功勋卓著的国家元首或政府主官,都是连名带姓,为什么唯独对自己的顶头上司就一定要讳其名而尊其位呢,不只造成了通篇文字不相协调的尴尬,更暴露了作者基本写作技巧的短板。
学术论文不同于新闻通讯,以上只是为了说明论文写作必须力求客观撰述,并非只在第三人称的形式,而需真正“置身事外”,以不带任何个人私心杂念的态度来进行。
学术论文唯有“致谢”一项,不必拘泥于第三人称,需要表明只属作者私人的态度。
不必重复教科书内容
教科书是学科的基本知识,论文是作者的研究成果,在著述初次发表时往往又是最新成果。教科书与科研论文是性质不同的两类学术著作,不存在高下之比,前者可说是后者的精华积累,但它们毕竟各自的表述内容、功能、服务对象都不相同,写作的方法当然会随之迥异。
论文本身也有层次,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同高层论坛所用即不可同日而语。撰写每篇论文都要明白写给谁看。正如体育锻炼都是为了强健身体,但要参加比赛必须遵守规则,取得裁判员的认可,集邮论文要求获得发表、在征文中脱颖而出、争取登上论坛的机会,也要掌握发表者的要求、评委青睐的视角,才有成功的希望。
在专业报刊上发表集邮论文,需要假设大多读者都已具有基本的集邮常识,因此无须重复教科书的内容。早年集邮报刊的编辑经常收到制作新邮极限片的报道,几乎千篇一律地首先介绍极限片的定义,然而展示具体的品种,这样的稿件起初偶尔会被采用,但编者决不可能始终接受同样的套路。同样道理,介绍原地封、邮政快件、地方附加费、自动化邮品的邮普作品,对于同一媒体而言,尚且只在最初还要移植一下基础知识,往后只需开门见山地描述具体品种即可,何况学术论文。
报刊编辑经常收到介绍实寄邮品上罕见戳记的邮文,提供邮政史研究者参考。常见此类邮文具体描述贴的是什么邮票,各枚面值几何,合计金额符合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的何种业务资费云云。对于可选为竞赛性展集素材的邮品而言,符合邮资应是基本的要求,邮政史类展集作者对自己所集国家、地区、时段内的邮资标准,一般都是早已娴熟于心,因此凡属正常的符合邮资大可不必引经据典,倒是不符邮资标准,或貌似不符标准,才要求详加说明。
基本集邮常识在论文中固然无须重复,比较专门的前人研究成果则可简要说明,然而使用一个标记,引出参考文献,便于读者或评委查考。一来避免涉嫌剽窃他人知识产权,二来显示作者博览群书、掌握所习门类的学识、消息之广之精。因此,恰到好处地引用参考文献,也是表现学术水平的一个项目,待有机会时再同大家深入讨论。
——刊于《上海集邮》2017年第4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