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1
《上海集邮》2019年第4期刊登了一篇署名“云卿”,题为《只执行了10天的邮资标准》的文章,乍看,颇吸人眼球,但读了之后,知其主要是介绍一位比较有名的人于1947年12月1日发寄的实寄封,而在文内强调“此邮资标准从12月1日—10日只执行了短短的10天”。
事实上在1947年7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国内平信500元资费标准,直到同年12月10日,时间共近半年,这在笔者邮集《1945.10一1949.9中华邮政邮件资费》的前言页中就有说明(图1),并有多件实寄封佐证。这部邮集自从1983年中华全国集邮展览以来,经多次修改与展出,历届评委都无异议。
现举出1947年7月起的几件信封实例:
图2
1947年7月3日(新邮资的第三天)从杭州市局(10时)寄上海平信,贴100元邮票5枚,上海18支局于次日9时投递,封上有上海“分区投递”的宣传戳记。(图2)
图3
1947年9月29日江苏昆山地方法院检察处寄同省太仓的平信,贴邮票500元,9月30日20时到太仓。因信函超重,盖有欠资戳,倍罚欠资1000元,加贴普通邮票500元2枚,再盖另一式10月1日13时日戳2枚后投递。封上有“经手人/验收人”紫色图章,未填字,3枚邮票上分别盖有红色椭圆形“江苏太仓地方法院/检察处/收发室”红色图章各一个。(图3)
图4
1947年10月14日绥远归绥(12时)寄山西忻县的航空双挂号信,贴500元邮票5枚,合计2500元,其中平信500元,挂号费750元,回执费750元,另11月10日前航空费500元。当年航空只到太原,有太原10月19(?)日10时日戳和忻县10月20日落地戳。挂号编号为14035号,封背有挂号签条和回执的痕迹。(图4)
再介绍一件集邮名人封,1947年9月27日,阎东魁从河南开封寄北平郑汝纯的航空挂号信。贴邮票6枚,合计1550元,其中平信500元,挂号费750元,而所余300元应是航空费。据邮政总局规定,航空费已于9月26日改为500元,但在各地执行会有偏差,开封可能仍按老的航空费300元收取,航空挂号信也照此寄发。按说当时开封是河南省省会,居然用木刻的手填戳。手填戳地址为“开封,代二(第二代办所)”,手填9月27日,10月2日到北平,盖北平“丁”字10月2日21时到达戳,北平市局(H.0.即Head 0ffice)10月3日4时投递戳,封正面下方有“756”字样的挂号签条残迹。(图5)